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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和部分路面新建(维修)项目招标一次变更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3 17:10 浏览次数: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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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属地:江苏省连云港市

    所属行业:其他

  •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和部分路面新建(维修)项目招标一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苏FZXM20211)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1-11-03 16:09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fzbidding.com)发布了 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和部分路面新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招标条件

城头镇大瓦沟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和部分路面新建(维修)项目(项目名称)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和部分路面新建(维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和部分路面新建(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城头镇大瓦沟村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投资约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城头镇大瓦沟村十字中心大街排水系统、部分损毁路面维修、部分小巷水泥硬化。

2.4、招标控制价:26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苏清办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连建发【2018】 421 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03月至202108,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 靠”等条款精神。

7)其他

7.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 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 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汇款后,请项目负责人携带汇款成功回执单打印盖章、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因未成功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7.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 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4.1、投标单位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报名费800/份;(现金,售出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原件备查),于20211103日至2021110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一号楼1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11515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 企业营业执照;

6.2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和劳动合

同;

6.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5投标人相关承诺书;

6.6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如有)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递交以上资料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

提供的原件不合格,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

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七、评标及入围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头镇大瓦沟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城头镇大瓦沟村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一号楼10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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