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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塔湖水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2-18 14:21 浏览次数: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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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属地:山东省聊城市

    所属行业:其他

  •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塔湖水体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塔湖水体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QJSGC-2021-006

2、工程名称: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塔湖水体治理项目;

3、建设地点:临清市;

4、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第一阶段:治理黑臭(2个月),第二阶段:水质提升(4个月),第三阶段:生态维持(6个月)。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1年2182000分至2021年224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中心会员端网址链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

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以投标企业登录系统后下载的lczf格式的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栏目。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信息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已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可直接进入该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等资料,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登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员注册诚信入库,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确认、确认通过后即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网员注册要求详见网站右侧浮窗《建设工程诚信库入库指南》,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手续时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4. 诚信入库审核

企业诚信入库办理流程严格按照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库实行自动核验的通知》、《关于企业诚信入库网上办理的公告》的程序办理。投标企业诚信入库及信息更新均已实现网上自行提交、自动核验,投标企业无需到交易中心即可办理诚信入库。如投标企业咨询诚信库入库事宜,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635-8902812/0635-8902811;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635-8902702;

5.网上报名时的信息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6.请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通知)栏目及网站变更公告,注意查收发送的有关信息。

7.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浮窗“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9.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栏目。

10.中标候选人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为施工单位。

12.电子投标文件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投标

文件制作过程中,若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关联(链接)的诚信库内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

改的,应对诚信库内相应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后,再次打开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关联(链

接)诚信库内更新或修改后的相应信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11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开标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2)电子投标光盘递交至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开标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监督机构: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交易中心科室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文件下载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下载文件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3、投标企业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软件技术支持:15863518889   1866358072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清市新开街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星光大厦703

邮 编:

252600

邮 编:

252000

联系人:

沈培丽 

联系人:

马翠翠

电 话:

0635-6023299

电 话:

0635-8307199   1786011189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cfzzb@126.com

九、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2、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格式为.lczf)。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须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可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保函等方式进行。

3、“电子招投标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目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   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填报投标信息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一致。

5、本项目可采用现金(法定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直接在中心网站首页电子保单(保函)栏目申领电子保函,务必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详见中心网站《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2021年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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